一直纠缠不清,引发国内广泛关注的中泰“红牛”商标纠纷案件,近日又增添了新的“佐料”——上海一位王姓律师,在本月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了一份举报信,举报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在“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经营期限已经过期的情况下,仍违规申购、违规使用咖啡因。
本周一,《新民周刊》联系上了这位王律师。王律师表示,之所以递交这封举报信,缘于其消费过程中的一次偶然发现。
据他透露,其近日从上海五角场附近的大卖场买了几听红牛饮料,碰巧又有朋友送了几听红牛“新产品”。然而王律师发现,这两种“红牛”的包装几乎一模一样,但名称和生产厂家却大相径庭。在大卖场买的红牛在罐体下方标注的是“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 生产厂家是赫赫有名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而朋友送的所谓新产品标注的是“红牛安奈吉饮料”,生产厂家则是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
为了弄清楚这两者的区别,王律师查询了相关信息。但是他却发现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显示,这一著名企业的经营期限已经于2018年9月29日届满。也就是说,目前已经是处于无证经营的状态。《新民周刊》记者在启信宝上查询,发现确实如王律师所说,注册于北京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已经过期。
王律师表示,经营执照过期的无证经营,对于一般企业来说,可能只是小瑕疵,但对于“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这种有特殊咖啡因成分的生产企业来说,可就完全不同了。这种饮料是保健食品,原料中含有咖啡因。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咖啡因系第二类精神药品,非药品生产企业购买咖啡因应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监督,保证咖啡因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王律师认为,无证经营,违规申购使用咖啡因,无疑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王律师买到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由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因此他选择了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他在举报信中表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由于经营期限过期,导致主体资格已不复存在,也就无权再委托其在各地的生产厂家进行生产,生产厂家自然不能再以生产这款保健食品为理由,申报购买和使用咖啡因。但是,从目前情况看,经营过期后“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生产厂家仍然在申购咖啡因并继续生产,若继续放任,将无法保证咖啡因的有效管理以及合法、安全流通,在破坏咖啡因流通市场秩序的同时,也将给包括本人在内的消费者带来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他希望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没收生产厂家持有的咖啡因,不再批准他们申购咖啡因的请求。
其实,王律师所举报的问题,正是处于胶着的“红牛”商标纠纷案的一个侧面反映。
从2016年开始,红牛饮料在中国的经营方华彬集团和红牛商标及品牌的持有方泰国天丝公司之间关于“红牛商标所属权”展开的博弈,已是甚嚣尘上。两家由亲密伙伴到反目成仇,多次发表声明针锋相对,被商界称为当年“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的翻版。
泰国天丝公司通过代理律师在全国各地大量起诉华彬旗下的三个工厂,以及部分销售公司,并发表声明称,与中国红牛之间的商标许可协议已经过期,且未续期,红牛维他命的合资期限也已届满。据了解,“红牛安奈吉饮料”由泰国天丝另外授权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生产,该产品属于保健食品,已经拿到了国食健字的批号。
据不完全统计,围绕合资公司的股权纠纷、分红利益纠纷、商标权属纠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泰国天丝与华彬系案件总数已经超过20个。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看来,“红牛案”的迷雾,只有等待法庭去抽丝剥茧了。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只有在法制的框架下市场才能有序运行。暂且不论对簿公堂的双方各有何种证据,何时宣判,但公司实体如果已经超出经营期限,对消费者利益和公众健康安全可能带来影响,公众对此方面的关切,就应当立即得到有关部门的回应与解决。文/慧墨
来源 违规申购咖啡因?一封举报信让“红牛案”又生波澜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37326134463093067&wf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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