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123个国家加入国际刑事法院向联合国星期一开始其年度大会,会上商定,他们特别需要增添“侵略罪”的三项罪名已经生效。政府于1998年通过一项条约在罗马签署并于2002年生效,国际刑院法官迄今为止危害人类罪、种族灭绝罪和战争罪。“侵略罪”,换句话说,一国对另一国的侵略,是章程中规定的法院,而且从未启用。在大会进行为期10天,有123个国家法院必须决定其决心根据活化2010年修正案以更好地界定“侵略罪”和条件收到国际刑院。
但它们似乎相当有歧见第4项罪状的攻击相当于承认一国对另一国的主权并指定据称犯罪者在其领导层。
“该专题是敏感的,"一名档案匿名。这反映在许多国家里,俄罗斯(克里米亚鞑靼族)、格鲁吉亚、反对战争franco-britannico-américaine libya(卡扎菲)、刚果民主共和国(干扰卢旺达、乌干达)或叙利亚在一些国际行为者都在战争从2011年。
约有30个国家2010年各项修正的批准,需要获得三分之二的多数国家(82%),由此启动罪名“侵略罪”。
一些国家尚未批准该修正案2010—法国、日本、哥伦比亚、加拿大、挪威、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激活接受本国国民,但条件是不得受到起诉。各缔约国已批准修正案都反对这一前提。
在大会上,各缔约国必须采取123名国际刑院的年度预算和149万欧元——六名法官选举中有12名候选人。